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5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5 題

依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規定,保險代理人公司及銀行增加任用或變更代理人時,而該代理人已領有執業證照者,應於增加任用或變更代理人後多少日內,向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報備?
  • A
  • B
  • C
  • D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建立一個能平衡「企業作業行政成本」與「監理機關掌握資訊即時性」的制度,對於這種單純的人員異動報備,你認為法律通常會設定多長的時間作為緩衝?可以試著從保險法規中常見的「一週」或「兩週」為單位來思考,哪一個數字最符合這類行政通知的邏輯?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確掌握保險代理人管理法規中的數字規範,代表你對行政程序與時效非常有把握,這是取得保險法規高分的關鍵基礎。

代理人任用異動的報備規範

這道題目的核心考點在於從業人員的動態管理。根據**《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14 條規定(請留意並非第 13 條,第 13 條主要是規範高階主管的資格條件),當代理人公司或銀行增加任用、或變更已領有執業證照的代理人時,應於變更發生後的七日內**向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進行報備。這項規定旨在確保監理機關與公會能即時掌握代理人的執業現狀,以維護市場秩序與保戶權益。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保險代理人管理法規
查看更多「[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