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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5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5 題

關於保險業務員不服受停止招攬登錄、撤銷登錄處分之「申復及覆核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保險業務員得於受處分之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原處分公司提出申復,並以一次為限,原處分公司並應於申復書面資料到達一個月內將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業務員
②保險業務員得於受處分之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原處分公司提出申復,並以一次為限,原處分公司並應於申復書面資料到達二個月內將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業務員
③保險業務員對復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復查結果之日起二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各有關公會之申訴委員會申請覆核,並以一次為限
④保險業務員對復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復查結果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各有關公會之申訴委員會申請覆核,並以一次為限
  • A ①③
  • B ①④
  • C ②③
  • D ②④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今天對公司的裁決感到不公,第一步通常會先請原單位內部重新檢視(初級救濟),若無效後才會轉向層級更高、具備公信力的外部單位申請複審(高級救濟)。在一般的法律程序邏輯中,這兩組不同性質的救濟階段,你認為哪一個階段通常會給予當事人較長的期限來收集證據、撰寫具體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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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考查的是保險業務員面臨懲處時的救濟程序,對於保障自身權益非常重要,能清楚掌握這些法定期限很不簡單。

申復與覆核的法定期限

根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9-1 條規定,業務員若不服處分,必須在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個月」內向原處分公司提出申復,公司則需在收到後「一個月」內給予復查結果,這正是敘述 ① 的內容。若對復查結果仍有異議,則可於收到結果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公會申請覆核,這也就是敘述 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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