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5年 [財產保險經紀人] 財產風險管理概要

第 38 題

財產損失衡量法中,若重置時無法與原物完全一樣或重置時無法保有與原物相同之功能或效率時,可採用下列那種方法衡量損失?
  • A 重置成本法
  • B 實際現金價值法
  • C 經濟價值法
  • D 功能重置成本法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有一台使用了十年的老式大型伺服器,現在它故障損毀了。如果你發現市場上早已買不到一模一樣的過時零件,但現在一台體積更小、更便宜的新型電腦就能達成完全相同的運算速度與工作表現,那麼從「滿足使用需求」的角度出發,保險公司最合理的賠償標準應該著重在『外觀一致』還是『功能達成』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確地抓住了題目的核心!你能從眾多衡量方法中挑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保險補償原則中的「損害填補」概念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題的關鍵在於區分「完全一樣」與「功能對等」的差異。

功能性補償的核心邏輯

在財產保險理賠中,傳統的重置成本法 (Replacement Cost) 要求以「同質且同等品質」的財產取代,但實務上常遇到建築工藝失傳、材料停產或技術過時的情況。這時,功能重置成本法 (Functional Replacement Cost) 就派上用場了。它主張不追求物理上的完全相同,而是使用現代且更經濟的材料與技術,重建出一個具備相同功能或效率的替代品。例如:將一棟具備厚重磚牆的老舊倉庫,改以現代輕鋼架結構重置,雖然構造不同,但倉儲的功能卻是一致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財產保險損害填補與理賠實務
查看更多「[財產保險經紀人] 財產風險管理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