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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申論題 115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三 題

📖 題組:
一、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 A 公司經營書籍出版業務,甲為公司負責人,聘請境內員工 5 人(含會計 1 人、總務 1 人及業務 3 人),A 公司 114 年給付情形如下:(不考慮租稅協定) 1.員工 5 人合計月薪 30 萬元(均未達起扣點),會計於每月 1 日將薪資轉帳給付員工,並於每年 1 月 20 日發給前一年度年終獎金。 2.向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 B 公司借款並支付利息,每月給付利息 5 萬元。 3.邀請居住於境外之知名作家乙(與 A 公司非僱傭關係)翻譯書籍並出版,於 114 年 7 月 21 日將翻譯費 20 萬元匯款至乙境外帳戶。 依所得稅法及稅捐稽徵法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4 小題

小題 (三)

A公司給付作家乙之翻譯費之所得類別為何?(2分)應扣繳稅款為多少?(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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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判斷作者與公司無僱傭關係下,翻譯費的所得歸類(執行業務所得-稿費)。2. 確認非境內居住者(境外作家乙)該類別所得的扣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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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關鍵】非境內居住者稿費/翻譯費之所得定性及扣繳率 【解答】

  1. 所得類別:作家乙與 A 公司無僱傭關係,其受託翻譯書籍所取得之報酬,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之執行業務所得(細項為稿費、翻譯費)。

小題 (一)

若 A 公司給付員工之年終獎金已達起扣點,其扣繳率為何?(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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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我國針對境內居住之個人取得「非每月給付之薪資」(如年終獎金),若達起扣標準時的法定扣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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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關鍵】境內居住者非固定薪資之扣繳規定 【解答】 若 A 公司給付境內員工之年終獎金已達起扣點(114年度起扣標準為新臺幣86,501元以上),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屬非每月給付之薪資,其扣繳率為 5%。

小題 (二)

A公司每月給付B公司之利息應扣繳稅款為多少?(2分)其扣繳憑單申報期限為何?(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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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確認受款人 B 公司身分(境內營利事業)。2. 找出境內營企利息所得之扣繳率。3. 說明境內受款人之扣繳憑單法定申報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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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關鍵】境內營利事業利息所得扣繳率及憑單申報期限 【解答】

  1. 應扣繳稅款:B 公司為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給付境內營利事業利息所得之扣繳率為 10%。

小題 (四)

A公司會計未依限將公司給付員工年終獎金所扣取之稅款繳納至國庫,可能遭受處罰為何?(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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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單純遲延繳納」的行政罰(滯納金)與「故意侵占扣繳稅款」的刑事處罰,需引用稅捐稽徵法或所得稅法的相關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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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代扣稅款未依限繳納或侵占之法律處罰 【解析】 壹、行政裁罰(滯納金):依所得稅法第114條第3款及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扣繳義務人已扣稅款而逾期未繳納國庫者,每逾 3 日加徵 1% 滯納金,最高加徵至 10%。逾 30 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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