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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申論題 115年 [不動產估價師] 土地利用法規

第 三 題

請比較說明都市更新、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三種土地開發類型的基本精神。並比較不同開發手段進行的土地開發,在開發後因土地估價目的不同,應有那些不同的考量因素?(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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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綜合比較題,要求對三大開發方式(都更、重劃、區段徵收)進行比較。第一層次為「基本精神比較」,應從法源目的、適用對象(舊市區/新開發區)、強制性與參與機制(權利變換、原位置分配、抵價地徵收)等面向切入。第二層次是「開發後估價目的不同之考量因素」,需結合估價實務:都更估價目的在於「分配權利價值」,需考量更新後立體空間效用比;市地重劃估價目的在於「計算重劃負擔與分配位置」,考量重劃前後地價差異與街角/臨路條件;區段徵收目的在於「計算補償市價與抵價地比例」,考量整體開發後之潛力與大面積地價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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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測驗考生對土地開發三大手段(都市更新、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在制度精神上之辨識,以及結合《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對不同開發手段中估價目的與考量因素的掌握。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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