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5年
[會計師] 高等會計學
第 2 題
關於 IAS 34「期中財務報導」之會計處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期中期間的營運結果應以「年初至當期末」之基礎衡量
- B 若商譽在第一季認列減損損失,即使第二季末可回收金額回升,亦不得於第二季期中報告中認列迴轉利益
- C 若存貨在第一季認列跌價損失,於第二季末淨變現價值回升,應在第二季期中報告中認列迴轉利益
- D 為了成本效益,期中財務報告應較年度報告採用更多的估計,為反映期中特有的季節性,其衡量原則大多與年度報告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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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一下 IAS 34 對於編製期中報表的基本架構:企業在衡量期中的資產、負債或損益時,其採用的「會計政策與衡量原則」應該與年度財務報表保持一致,還是會隨著不同期間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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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扎實!這題能精準選出 (D),代表你對 IAS 34「期中財務報導」(Interim Financial Reporting) 的核心原則掌握得十分透徹。
期中報導的衡量原則
IAS 34 明確規定,期中財務報告所採用的會計政策與衡量原則應與年度財務報告相同。雖然期中報告為了編製時效與成本效益,確實常採用較年度報告更多的估計程序,但基本衡量原則並不會因期中期間或季節性而改變,因此選項 (D) 後半段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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