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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申論題 115年 [民間之公證人] 中華民國憲法

第 ⑴ 題

📖 題組:
憲法雖有保障「生存權」的明文,但刑法仍有「死刑」的規定,請問:
死刑的存在是否有違憲的疑慮?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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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生命權與國家刑罰權衝突的理解。作答時首先點出憲法第15條對生存權的保障,接著引入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與公益要求。討論的重點在於:生命權是否為絕對不可侵犯、不可剝奪的權利?若否,國家基於防衛社會與應報等重大公益,是否能以死刑作為極刑?需正反並陳,說明存在剝奪生命權即構成違憲之疑慮及學說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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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主要考點為憲法第15條生存權之保障界線,以及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應用於死刑制度的合憲性爭議。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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