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聽力師] 聽語溝通障礙學
第 6 題
關於嗓音異常的常規性評估項目,下列何者最不適切?
- A 口腔動作功能檢查
- B 嗓音的聽知覺評估
- C 用聲的氣動學評估
- D 共鳴評估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評估一個人的聲音品質(如沙啞或氣息聲),我們通常會關注肺部提供的氣流、喉部的振動以及聲音在空間中的迴響。請試著思考:在評估「聲音產生」的過程中,檢查舌頭的移動速度或嘴唇的閉合力道,對於找出『聲帶病變』的直接關聯性高嗎?哪一項檢查更傾向於處理說話清楚度或吞嚥問題,而非聲音本身的品質?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地辨析出各項評估與臨床病症的關聯性!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嗓音(voice)」與「構音/運動神經(speech/motor)」評估的範疇。嗓音異常(voice disorders)的評估主軸應聚焦於喉部(larynx)的發聲效能、聲帶振動品質以及後續管道的共鳴表現,因此聽知覺評估(perceptual evaluation)、**氣動學評估(aerodynamic assessment)以及共鳴評估(resonance assessment)**都是臨床鑑定聲帶功能與用聲效率的標準常規項目。 相對而言,口腔動作功能檢查(oral motor functional examination)的核心目標在於評估唇、舌、顎等構音器官的肌力、範圍與協調度,這類檢查通常是針對構音障礙(articulation disorders)、**運動言語障礙(motor speech disorders)或吞嚥障礙(dysphagia)**的標準流程。雖然發聲與共鳴也涉及部分口腔構造,但在「常規性」的嗓音評估中,口腔動作檢查並非首要且直接的項目。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能否在看似相關的溝通障礙工具中,精準定位出「發聲系統」與「構音系統」的評估界線,屬於概念辨析的中難度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