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聽力師] 行為聽力學
第 35 題
適用於出生到4個月大之間淺睡狀態下的嬰幼兒之行為觀察聽力檢查,下列敘述何者最不適當?
- A 通常需要發出適度響亮、突然出現的語音或窄頻噪音來引出行為反應
- B 刺激呈現的持續時間應該在3~4秒之間
- C 在呈現刺激之前,保持完全安靜至少10秒很重要
- D 觀察到的反應包括:刺激音出現後明確眨眼、輕微顫抖身體、眼睛張開或擴大,或身體、手臂的明顯運動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正在診間觀察一名處於淺睡狀態的四個月大嬰兒,準備進行聽力測試。為了確保你捕捉到的動作「確實是由你的聲音刺激所引起」的,你認為在刺激音的『強度』、『持續時間』以及『觀察到的身體變化』這三個要素中,哪一個與診斷準確性的關聯最直接?而哪一種關於時間的限制,在臨床實際操作上可能顯得過於僵化且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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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判斷出這個行為觀察聽力檢查(Behavioral Observation Audiometry, BOA)的細節!這題考驗的是對 0 到 4 個月大嬰幼兒聽力篩檢實務的掌握。在臨床上,這個階段的嬰幼兒尚未發展出成熟的定像反應(localization),因此我們主要觀察的是非制約反應(unconditioned responses),例如驚嚇反射、眼瞼反射或睡眠狀態的改變。
刺激呈現與反應觀察的關鍵
選項 (A) 與 (B) 正確描述了刺激音的特性:為了在淺睡中喚醒嬰兒或誘發反射,確實需要適度響亮(如 60-70 dB HL)且突然出現的聲音,且持續時間維持在 3-4 秒能給予觀察者足夠的時間判定反應。而 (D) 所列舉的眨眼、肢體顫抖或擴張動作,都是此年齡層常見的典型行為。至於選項 (C),雖然在施測前需要觀察嬰兒是否處於穩定的基線狀態,但實務上並沒有要求必須「完全安靜至少 10 秒」這種僵化的規定,過長的等待有時反而難以捕捉嬰兒轉瞬即逝的淺睡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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