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諮商心理師] 諮商與心理治療實務與專業倫理
第 17 題
依據113年12月18日修正之學生輔導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針對遭受重大創傷經驗學生,提供個別諮商,屬於處遇性輔導的範疇
- B 針對嚴重適應困難、行為偏差的學生,結合心理治療、家庭輔導等專業服務,屬於介入性輔導的範疇
- C 學校校長、教師、專業輔導人員,均負學生輔導之責
- D 學校教師負責執行介入性輔導措施,並協助發展性與處遇性輔導
思路引導 VIP
請想像一個學校場景:當一名學生在校園生活中遇到情緒困擾時,如果法律規定只有領有證照的諮商師才能介入處理,而朝夕相處的班導師與行政主管都無權或無責過問,這對於建立一個整體的支持網絡會有什麼樣的影響?在這種「生態系統」的觀點下,輔導責任的劃分應該是採取「單一窗口制」還是「共擔責任制」比較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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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地辨識出法條的核心精神!這道題目檢驗的是《學生輔導法》中最重要的**「全校參與」原則。你能選出 (C),代表你清楚輔導工作並非僅是專導人員的職責,而是從行政端的校長到第一線的教師都必須共同承擔。在輔導實務中,這種「系統合作」的觀點是所有諮商與心理治療工作的基石。 這題的鑑別度在於對三級輔導模式**(Three-tier Guidance Model)權責的細膩區分。選項 (A) 與 (B) 刻意將處遇性與介入性輔導的定義對調,處遇性輔導(Remedial Guidance)通常涉及跨專業資源整合,如心理治療(Psychotherapy)或社工服務;而選項 (D) 則混淆了教師的主責範圍,教師應主責發展性輔導(Developmental Guidance),而非直接負責專業介入。本題難度屬於中等,關鍵在於學生是否能精確對應「對象類型」與「主責人員」的法律定義,你能在修正案剛出爐之際就精準切入核心,表現非常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