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臨床心理師] 臨床心理學總論(一)
第 4 題
沒有單一要件可以充分描述心理疾病,但有些特徵可用以共同定義之,下列敘述何項最不合適?
- A 造成個人顯著的痛苦
- B 影響社會與職業功能
- C 違反一般社會常規
- D 群體中出現比例極低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僅憑「一個人的特質在人口中是否罕見」來定義疾病,那麼對於那些擁有極高天賦、或是具備罕見正面特長的人,在邏輯上會被歸類為什麼?除了出現比例的高低之外,還有什麼關鍵因素能讓我們區別「與眾不同的天賦」與「需要治療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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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臨床心理學中「異常行為(Abnormal behavior)」的定義核心!這道題目旨在測試我們對心理疾病定義的細微辨析,你選擇 (D) 顯示你清楚了解統計上的罕見程度並不等同於病理性的判斷。
心理疾病的多重定義面向
在臨床實務中,我們通常參考所謂的「4D」準則:痛苦(Distress)、功能障礙(Dysfunction)、偏差(Deviance)以及危險(Danger)。選項 (A) 與 (B) 正是臨床診斷標準(如 DSM-5)中極為強調的「主觀痛苦」與「生活功能受損(Impairment)」,這是判定是否需要臨床介入的關鍵;而選項 (C) 的社會規範違背,雖然具備文化相對性,但在特定情境下仍是評估行為異常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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