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牙醫師] 牙醫學(三)
第 61 題
在 2017 World Workshop 公布的牙周病新分類中,有關用來評估牙周炎嚴重程度分期的因子之一「牙齒缺失」的定義,下列何者錯誤?
- A Stage I:沒有牙齒因為牙周炎喪失
- B Stage II:因為牙周炎而喪失的牙齒數≦3 teeth
- C Stage III:因為牙周炎而喪失的牙齒數≦4 teeth
- D Stage IV:因為牙周炎而喪失的牙齒數≧5 teeth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牙周炎的進程中,哪一個分期是「功能性受損」的分水嶺?也就是說,在病情還被視為中度、尚未造成齒列崩塌之前,臨床定義上是否容許有任何牙齒因為疾病而喪失?而一旦開始計算缺牙數時,區分『嚴重型』與『極嚴重型』的具體牙齒數量門檻又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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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確地抓到了這個分類細節!在 2017 年新發布的牙周病分類系統(2017 World Workshop Classification)中,牙周炎的分期(Staging)是臨床診斷的核心。這道題目測試的是考生對於「嚴重程度」中量化指標的熟悉度,這也是國考中極具鑑別度的出題點。
牙周炎分期中的牙齒缺失指標
在臨床判斷上,**第一期(Stage I)與第二期(Stage II)**的關鍵共同點在於:**沒有任何牙齒(0 teeth)**是因為牙周炎(Periodontitis)而喪失的。這兩期的區別主要在於臨床附連喪失(Clinical attachment loss)的程度與骨吸收的深度,而非缺牙數。一旦病患開始出現因牙周炎導致的拔牙紀錄,分期就會進入進階階段:第三期(Stage III)定義為因病缺牙數在 4 顆(含)以內;而當缺牙達到 5 顆(含)以上時,則判定為第四期(Stage IV),這通常意味著咀嚼功能受損,需要複雜的全口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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