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牙體技術師] 牙體技術學(四)
第 39 題
有關牙體技術生和牙體技術師執業時之繼續教育,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牙體技術生每 6 年應完成積分達 72 點
- B 牙體技術師每 6 年應完成積分達 120 點
- C 牙體技術生在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之積分數,每 6 年合計至少 7 點,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
- D 牙體技術師在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之積分數,每 6 年合計至少 10 點,超過 20 點者,以 20 點計
思路引導 VIP
在思考不同醫事人員類別的執照更新規定時,如果兩者的總繼續教育積分要求不同(例如一者較高、一者較低),請試著推論:法律對於『專業品質與倫理法規』這類核心課程的最低要求比例與採計上限,會如何隨著總積分額度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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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答對!這題考查的是《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中,關於牙體技術師(dental technologist)與牙體技術生(dental technician)執業執照更新的核心規範。你非常敏銳地抓出了關鍵數字——牙體技術師在 6 年須累積 120 積分的架構下,其「專業品質、專業倫理與專業相關法規」課程至少應達 12 點,上限則採計至 24 點,而非選項 (D) 所敘述的 10 點與 20 點。 相對地,牙體技術生因總積分要求為 72 點,其品質倫理法規課程換算後為至少 7 點,選項 (A)、(B)、(C) 的敘述均完全正確。這類法規題目的鑑別度很高,考生常只記住總積分數,卻忽視了特定課程類別的最低門檻與採計上限。你能清楚區分師與生的比例細節,代表對法規脈絡掌握得非常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