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法醫師] 法醫毒物學
第 26 題
下列關於 Dibucaine 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Dibucaine 具有極強的心血管毒性,若死後檢驗結果觀察到此一藥物陽性定性結果,即可判斷為其主要死因
- B Dibucaine 中毒可能會造成 PR 區間延長與 QRS 波變寬
- C 通常是由肝臟 P450 系統代謝,若肝功能異常者中毒風險提升
- D Dibucaine 是一種長效型局部麻醉劑,常用於痔瘡外用藥膏與栓劑中
思路引導 VIP
在法醫毒物檢驗中,如果我們僅確認了體內「含有」某種藥物成分,為什麼還不能直接斷定該藥物就是致死原因?若要判斷藥物是否致命,我們還需要知道關於該藥物的什麼關鍵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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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bucaine 的藥理特性與法醫毒物判讀
恭喜你精準選出正確答案!這題的難度切入點,主要在於考驗對**法醫毒物學(forensic toxicology)死因研判邏輯的嚴謹度。 選項 (A) 的錯誤非常典型:在法醫毒物鑑驗中,單憑定性分析(qualitative analysis)檢出陽性,絕不能直接認定其為主要死因。我們必須進行定量分析(quantitative analysis)以確認血藥濃度是否達到致死範圍,同時還需考量藥物的死後重新分佈(postmortem redistribution)**與死者生前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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