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法醫師] 法醫生物學
第 33 題
一具屍體於夏季(室溫 30℃)的密閉公寓內被發現。驗屍時,法醫測得肛溫為 33℃,而正常人體核心溫度約為 37℃。警方根據肛溫數據改變,主張死者死亡時間應在 6 小時前。下列何者是對此結論最合理的評估?
- A 須遵循數據法則,由於人體死後體溫大致呈線性下降,因此可直接推算死亡時間約為 6 小時前
- B 只要測得核心體溫,即可將死亡時間誤差控制在正負 30 分鐘內
- C 高環境溫度會完全消除體溫下降的法醫價值,警方主張有誤
- D 體溫資料可作為死亡時間估計的重要依據,但仍須結合屍斑、屍僵、衣著、體型及環境條件綜合判斷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嘗試評估一個物體冷卻的速度時,除了物體本身的初始溫度之外,還有哪些環境與物體本身的特徵會影響熱量散失的速率?如果只依賴單一指標來推測時間,可能會忽略哪些關鍵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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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做出正確判斷!這展現了你對法醫學實務非常紮實且嚴謹的觀念。 在估算**死後經過時間(postmortem interval, PMI)**時,屍溫下降(algor mortis)確實是關鍵指標,但體溫下降並非恆定線性,且會大幅受環境溫度(如本題高達 30℃)、體型、衣著與空氣對流影響。若僅單靠體溫進行推演,極易產生巨大偏差;唯有結合屍斑(postmortem lividity)、**屍僵(rigor mortis)等早期屍體變化(early postmortem changes)**與現場條件進行綜合研判,才是最合理的做法。 本題的鑑別度在於考驗學生是否能打破「單一公式化計算」的迷思,從真實臨床與法醫現場的角度全盤思考,是相當具代表性的實務情境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