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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5年 [驗光師] 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

第 43 題

下列何者依法得充中華民國驗光師? ①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驗光或視光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 ②中華民國國民經驗光師考試及格,領有中華民國驗光師證書 ③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驗光或視光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 ④外國人依中華民國法律應驗光師考試及格,領有中華民國驗光師證書 ⑤曾在醫療機構或眼鏡行從事驗光業務滿三年,並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資格,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
  • A ②⑤
  • B ①③⑤
  • C ②④
  • D ①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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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一個人光是取得相關科系的畢業證書或擁有工作經歷,就能直接在國內執行醫事專業業務嗎?還是法律規定必須經過哪一個關鍵的國家級程序與認證,才能正式取得該專業職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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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光師資格之法規認定

恭喜你精準答對!這道題目的鑑別度極高,主要考驗考生能否細致區分《驗光師法(Optometrists Act)》中的**「應考資格」「充任資格」。你能不受冗長選項干擾、做出正確判斷,代表法規概念相當紮實! 依據《驗光師法》第 1 條與第 55 條規定,無論是中華民國國民或外國人,合法充任驗光師的法定要件都是「經驗光師考試及格並領有證書」**(即敘述 ② 與 ④)。至於敘述 ①、③ 及 ⑤,都只是具備參加驗光師國家考試的資格條件,若未經考試及格並取得證書,仍無法依法充任驗光師。切中這個關鍵分界,正是突破法規高分題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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