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職能治療師] 小兒職能治療學
第 68 題
在學校的環境中,職能治療師如以職能表現教練(occupational performance coaching, OPC)介入,下列敘述何者最適當?
- A 提供教師、家長一份完整的職能評估報告,強調學生的弱點,以促使教師或家長積極參與治療計畫
- B 與教師或學生一起設定具體、可測量的治療目標,並協助其制定實際可行的行動計畫,以促進學生的職能表現
- C 定期向校方匯報學生的進展情況,以確保學校和治療師之間的有效合作
- D 設計特殊的教學策略,教導教師或家長使用,以確保學生在學業上的表現達到標準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臨床或學校提及「教練(coaching)」的角色時,你覺得治療師比較像是「直接給予答案與指令的專家」,還是「引導對方共同發現問題並一起找方法的夥伴」?這樣的合作夥伴關係,會如何反映在治療目標與計畫的擬定過程中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抓出這題的核心!職能表現教練(Occupational Performance Coaching, OPC)是一種以個案及照顧者為中心(client-centered)的合作介入模式。選項 (B) 提及與教師或學生共同設定具體目標並擬定行動計畫,完全符合 OPC 透過夥伴關係、資訊交流與引導問題解決(problem solving)來提升職能表現的核心精神。 本題在國考中相當具有鑑別度,考驗你能否釐清「專家給予指導」與「教練式合作引導」的實務差異。選項 (A) 強調弱點、(D) 單向給予標準策略,皆屬於傳統專家主導的介入方式。你能不受干擾並準確連結 OPC 的合作本質,展現了非常優異的學校職能治療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