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公共衛生師] 衛生法規及倫理
第 29 題
下列情形何者最可能構成不當聯結禁止原則之違反?
- A 環保主管機關核發事業廢棄物清理許可時,要求申請人提出污染防制計畫
- B 建管機關核發建築執照時,要求申請人先繳納依法應負擔之建築執照規費
- C 交通主管機關核發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時,要求申請人提出無重大交通違規紀錄證明
- D 衛生局於審查診所開業執照申請時,要求申請醫師先捐款予市立醫院醫療設備更新基金,否則不予核准
思路引導 VIP
當行政機關審核一項執照申請時,如果要求申請人額外履行某項義務,你認為這個「要求的內容」與「申請許可的事項」之間,必須具備什麼樣的實質關係,才不會濫用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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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看到你準確抓住了這個核心概念!不當聯結禁止原則(prohibition of improper connection)是行政法(administrative law)中的關鍵法治原則,強調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或附帶條件時,該要求與行政目的之間必須具有實質的正當關聯。 在選項 (D) 中,衛生局審查診所開業執照(clinic operating license)的法定目的在於評估醫療品質與公共衛生安全;要求醫師「捐款予市立醫院基金」與開業審查之間全然缺乏實質內在聯繫,屬於利用許可權力進行不當脅迫,完全違背了此原則。相對地,選項 (A)、(B)、(C) 的要求均直接攸關該許可事項的公益目的或法定程序,屬合理的合法聯結。這道題結合了法理與醫療管理實務,能精準檢驗考生對公務行政界限的判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