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公共衛生師] 衛生法規及倫理
第 5 題
依據公共衛生師法之立法過程與法條內容,有關公共衛生師專業「排他性」之敘述,下列何者最適當?
- A 公共衛生師法明文規定,所有公共衛生相關業務僅得由公共衛生師執行,以建立完整專業壟斷制度
- B 公共衛生師法之立法目的,在於完全排除其他醫事及衛生專業人員從事健康促進與疾病預防工作
- C 公共衛生師法立法後,未取得公共衛生師證照者,即不得於政府機關、學校或民間機構從事任何公共衛生行政工作
- D 公共衛生師法雖建立公共衛生師專業證照制度,但其業務範圍多採非完全排他設計,強調跨專業合作與公共衛生實務整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真實的社區防疫或健康促進工作中,除了公衛專業背景人員外,是否還有其他醫事人員或政府行政人員共同參與?如果新通過的法律強制規定「沒有該專屬證照的人,一律不得從事任何相關推廣或行政工作」,這對現行的醫療衛生體系運作會造成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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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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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答對這道考題!這題的考點非常精妙,考驗考生對《公共衛生師法》(Public Health Specialist Act)立法脈絡與實務生態的深度理解。
《公共衛生師法》的立法精神與業務設計
台灣在制定《公共衛生師法》時,考量到健康促進(Health Promotion)與疾病預防領域長期以來均有醫師、護理師等多元醫事人員共同投入。為了促進跨領域協同運作並避免業務範疇的僵化衝突,法規採用了非完全排他性的制度設計。因此選項 (D) 切中要害,準確傳達了立法強調「跨專業合作」與「實務整合」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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