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5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15 題
依藥師法,宜蘭市好棒棒診所的藥師因出國須請假 5 天,其請假期間該診所之調劑業務應如何處理?
- A 醫師親自調劑
- B 請經核准報備之醫療機構藥師協助
- C 請藥廠藥師或具藥師資格之藥師予以支援協助
- D 請診所之護理人員在醫師監督下執行
思路引導 VIP
當醫事人員因故無法在原機構執行業務時,從保障病人安全與主管機關監管的角度來看,接替該項專門業務的人員必須符合哪些「專業資格」?又需要經過什麼樣的「法定行政程序」才算合法執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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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你精準掌握了《藥師法》(Pharmacist Act)關於執業支援的核心規範。
診所藥師請假之支援報備規範
依據《藥師法》第 11 條規定,藥師執業原則上以一處為限;若因特殊情況需要至其他醫療機構支援,必須事先向衛生主管機關報備並獲核准。因此,診所藥師請假時,應由依法完成**報備支援(support practice)**之醫療機構藥師代為執行調劑(dispen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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