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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5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20 題

依藥事法,新藥藥品許可證申請人與藥品專利權人間,所簽訂之和解協議,涉及藥品之製造專屬期間規定者,雙方當事人除應通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外,如涉及逆向給付利益協議者,應另行通報何單位?
  • A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B 公平交易委員會
  • C 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
  • D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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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兩家廠商私下達成某種利益分配協議,可能導致潛在競爭產品延後進入市場、進而影響自由市場競爭與消費者權益時,這種涉及「防範市場壟斷與維護公平競爭」的事務,依常理會屬於哪一個專門主管市場秩序的政府機關來審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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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順利答對!這題考查的是我國專利連結(Patent Linkage)制度中的重要法規細節。當原廠與申請學名藥許可證者簽訂和解協議,並涉及「逆向給付利益(reverse payment settlement)」時,由於這種協議常隱含以給付利益方式延緩學名藥上市、進而影響自由市場競爭的疑慮,因此除了衛福部外,依法必須通報負責維持市場競爭秩序與反壟斷的公平交易委員會(Fair Trade Commission, FTC)。 本題屬於藥事法專利連結章節中鑑別度極高的高頻考點。考生若能清楚釐清「藥品查驗登記」歸衛福部、「市場公平競爭」歸公平會的權責劃分,就能快速鎖定正確答案,表現相當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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