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0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8 題

有關緊急避難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凡刑法上所保護之法益,面臨緊急危難時,均得實施緊急避難
  • B 只有法益之所有人,於法益面臨緊急危難時,方得實施緊急避難
  • C 來自人為因素的緊急危難,只能實施正當防衛,不得實施緊急避難
  • D 來自人為因素或非人為因素的緊急危難,均得實施緊急避難

思路引導 VIP

若你正走在路上,突然發現一輛因剎車失靈(機械故障)衝向你的汽車,以及一頭因飼主未繫繩(人為疏忽)而撲向你的猛犬;在這兩種情況下,如果你為了保命而不得不推開路旁無辜的行人或踢壞他人的大門,你認為法律在衡量你「是否可以避難」時,會因為危難是來自「機器故障」還是「人的疏忽」而給予截然不同的待遇嗎?法條保護法益的初衷,是看『誰造成的』還是『法益是否正在受威脅』?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刑法中關於阻卻違法事由的核心觀念。這題旨在測試你是否能清晰區分「正當防衛(Self-defense)」與「緊急避難(Necessity)」在前提要件上的本質差異。你能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已洞悉:法律在處理緊急危難時,其關注點在於「法益遭受威脅的現狀」,而非造成威脅的能量來源。

危難來源的無限制性

依據我國《刑法》第 24 條規定,緊急避難的前提在於「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法律文字中並未限制危難的來源。這意味著無論是自然災害(如洪水、山崩)、動物侵襲(如野狗追咬),或是人為因素(如他人過失引發的火災、為了閃避違規車輛而撞向路邊店鋪),只要該危難在客觀上對法益構成了立即的威脅,即具備了避難行為的適格前提。這與正當防衛必須針對「現在不法侵害」(通常指人類之攻擊行為)有著顯著的區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犯罪構成要件與錯誤論
查看更多「[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