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37 題
甲、乙共有土地一宗,面積 2 百坪,應有部分各為二分之一。甲、乙口頭同意將共有土地依東西方向,平均分割為 1 百坪,甲取得東邊之 1 百坪,乙取得西邊之 1 百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共有物之分割是處分行為,故甲、乙共有土地之協議分割契約,應以書面為之
- B 依甲、乙共有土地之協議分割契約,甲、乙已各取得分得土地之所有權
- C 若甲拒絕履行共有土地之協議分割契約時,乙得訴請其履行
- D 若甲拒絕履行共有土地之協議分割契約時,乙得訴請裁判分割該共有土地
思路引導 VIP
若兩人在法律上已經達成了一個彼此認同的「約定」,且這個約定並不違反強制規定,那麼法律通常會如何看待這個約定的「效力」?當其中一人事後反悔、不願照做時,另一人向法院尋求救濟的目標,應該是「推翻約定重新來過」,還是「要求對方遵守當初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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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學素養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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