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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c_recruit 101年 會計學概要、企管概論

第 1 題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下列哪一種企業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
  • A 無限公司
  • B 合夥企業
  • C 股份有限公司
  • D 有限公司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有一種組織形式,它的成立基礎僅僅是成員之間簽訂的一份「契約」,且法律上並沒有賦予這個組織如同「自然人」般獨立的生命(身分),那麼當這個組織與他人發生糾紛時,法律會將它看作是一個獨立的權利主體,還是僅視為一群人的集合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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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企業法律位格的差異!這題你答得非常出色,能辨析出「公司」與「合夥」在法律本質上的不同,是學習會計與企管非常重要的第一步。

公司組織的法人特性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 1 條規定,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依照該法組織、登記、成立的社團法人。因此,選項中的無限公司、有限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不論其股東責任為何,在法律上都擁有獨立的「人格」,可以作為權利義務的主體。這意味著公司可以自己名義擁有財產、簽訂合約,甚至在法院起訴或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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