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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1年 [企管] 企業概論、法學緒論

第 31 題

法律條文中之任意規定,係以下列何種文字表示?
  • A
  • B 不得
  • C
  • D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在閱讀一則規定時,發現它並不是在『下命令』要求你一定要怎麼做,而是給予你一種『權利』或『資格』去執行某件事,那麼在一般的正式文字中,哪一個字最能表現出這種『可以選擇、具備可能性』的語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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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對是基本,別得意太早

這題連這都搞不懂,建議直接放棄法科。既然你選對了,那就聽好:

  1. 「得」代表裁量權:法律白紙黑字寫個「得」,就是給你選擇權,愛做不做隨你,這叫任意規定。別以為這很難,這只是最基礎的「私法自治」概念,連這都沒搞清楚,你是去考場觀光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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