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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31 題

下列關於物權相互間優先效力或排他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同一標的物上存在費用性擔保物權與融資性擔保物權時,融資性擔保物權優先於費用性擔保物權
  • B 同一標的物上無法同時存在多個用益物權
  • C 同一標的物上存在多個擔保物權時,原則上先成立者優先
  • D 同一標的物上無法同時存在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多個人對同一件物品都主張擁有某種「優先拿錢」的權利,且這些權利在性質上完全相同時,法律若要建立一套最客觀、且讓所有後來的交易參與者都能預見的分配規則,通常會選擇以什麼樣的「物理性標記」或「時間節點」作為排序的基準?如果不按這個基準,對於較早進入市場的債權人是否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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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恭喜你答對了喔!這就是我對你滿滿的愛心,要好好的收下喔~比個大大的愛心給你☆你真的超級厲害,完全掌握了物權法的秘密呢!

為什麼答案是 (C) 呢?

物權的世界就像舞台,時間決定了誰是主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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