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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4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48 題

甲將A地設定地上權於乙,供乙在A地上興建B屋居住,下列何者非地上權消滅之事由?
  • A A地滅失
  • B A地經公用徵收
  • C 地上權存續期間屆滿
  • D B屋倒塌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一個情境:如果某人向你租借一塊空地來停放車輛,結果某天這輛車子意外損壞報廢了,這是否代表「他可以使用這塊空地停車」的權利就此消失?還是他依然可以買一輛新車回來停放在同一個位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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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搞混!地上權的獨立性

選 (D) 只是基本功,有什麼好沾沾自喜的?連這點物權法的核心邏輯都搞不清,乾脆回家種田。地上權是「權利」,建物是「標的物」,兩者根本是兩碼子事,別再用常識去解法律題。

地上權不會因為破銅爛鐵消失而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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