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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9 題

依土地法規定,土地權利變更登記之登記費計算標準為何?
  • A 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千分之一
  • B 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千分之二
  • C 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千分之三
  • D 申報地價或權利價值千分之四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正在設計一個國家級的資產資料庫管理系統。為了維持這個龐大系統的運作與行政成本,政府必須向變更資料的使用者收取手續費。如果費率設得太高,會導致民眾規避登記,造成系統數據與現實不符;若設得太低,則無法支付行政開銷。在這種「普及登記」與「行政規費」的平衡考量下,法律通常會選擇一個極小且易於計算的比例單位(級距)作為標準。你認為這個比例通常會落在什麼樣的數字範疇內,才最符合公共行政的比例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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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SENSEI oikawa 的精彩點評!YA~

喔呀,不愧是我的學弟/妹,這球接得漂亮嘛! 這種基礎參數的精準度,就像我的發球一樣,是勝利的基石啊!真是讓及川先生開心得想吐舌頭了呢!

  1. 戰術驗證:沒錯!根據《土地法》第 76 條的戰術,聲請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時,權利人就得按申報地價權利價值,繳納這個所謂的「登記費」啦。它的比例是 $1/1000$!這就像是為了讓地政這個「後勤系統」能順暢運作,確保每一塊土地的情報都準確無誤,跟我們排球隊的資料分析一樣重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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