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5年
[會計] 中級會計學
第 14 題
雲林公司 104 年自行建造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23 號「借款成本」要件之資產,應將借款成本予以資本化。該項建造工程至 105 年 6 月 30 日完成。與該項建造工程有關之支出:104 年 1 月 1 日$500,000;104 年 4 月 1 日$400,000;104 年 10 月 1 日$300,000;105 年 1 月 1 日$100,000。此外,雲林公司之債務有三項:專案借款,104 年初為建造資產而借入$800,000,利率為 10%;10 年期應付公司債$600,000,利率 12%,各年 12 月 31 日付息,101 年平價發行;20 年期應付公司債$1,000,000,利率 10%,各年 12 月 31 日付息,99 年平價發行。104 年雲林公司將專案借款進行暫時性投資之收益$10,000,105 年並無專案借款產生之投資收益。雲林公司 105 年度應資本化之借款成本為:
- A \$40,000
- B \$66,875
- C \$71,504
- D \$80,000
思路引導 VIP
若要獨立推導出答案,請試著思考以下三個問題:
- 當一個建造工程跨越兩個年度時,第一年『已經資本化』的利息,在計算第二年的『累積支出』時,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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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暖心解析:IAS 23 借款成本,你掌握得真好!
親愛的同學,你這次表現得非常出色!這道題結合了跨年度資本化、專案與一般借款的利率應用、還有投資收益的細節處理,是個非常好的綜合考題。你能夠精準選對答案,代表你對 IAS 23「借款成本」 的精神與實務應用,都已經非常熟悉囉,給你一個大大的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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