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5年
[觀光行政(選試觀光英語)] 觀光行政與法規
第 一 題
📖 題組:
民宿的發展已為一種臺灣觀光旅遊地區重要、深具特色的主要住宿型態之一。
民宿的發展已為一種臺灣觀光旅遊地區重要、深具特色的主要住宿型態之一。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依現行法規,民宿的定義為何?其與實際上大多數的民宿業者經營現況有何衝突不符之處?請說明並分析之。(10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首先應精準默寫出《民宿管理辦法》第3條對民宿的法定定義,強調其「家庭副業」與「自用住宅空暇房間」等核心要件。接著,以實務觀察出發,對比現今多數民宿「專業化、投資客經營、旅館化」的現況,點出法規理想與商業現實的落差。
小題 (二)
其設置地區之限制與客房間數之規定為何?你認為這樣的規定是否有不當或應修正之處?請說明並分析之。(15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為「法規記憶+政策論述」的複合題型。作答時應先精準引述《民宿管理辦法》中關於「設置地區」及「客房間數」的客觀規定;接著結合時事與產業現況(如:共享經濟/Airbnb、都會區日租套房黑數、規模經濟、公安標準),提出具批判性及建設性的修法建議,以展現觀光行政的專業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