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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5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7 題

關於累犯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
  • B 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 C 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嗣後縱然再犯,不發生累犯之問題
  • D 於受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執行完畢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並非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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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人在犯罪後,國家認為比起單純坐牢,讓他接受具備教育或治療性質的「特殊處分」更能達到矯治效果;那麼,當他在該處分結束後短期內又再次犯罪,法律對於這種「惡性」與「再犯風險」的評價,會與一般受刑完畢的人有所區別嗎?還是會將其視為同樣具備「累犯」的特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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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挑出了錯誤選項!這題測驗刑法總則「累犯」的核心要件,屬於國考經典題,難度適中,鑑別度在於考生是否熟記保安處分與累犯的擬制規定。

累犯基本要件與緩刑效力

選項 (A) 與 (B) 是《刑法》第47條第1項明文規定,受徒刑執行完畢後五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選項 (C) 因緩刑期滿未撤銷,刑之宣告即失其效力,既無徒刑執行完畢之事實,自然不生累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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