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5年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第 6 題
依現行政府會計準則公報規定,下列有關收支之認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在修正權責發生基礎下,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就長期負債計提應付利息
- B 在修正權責發生基礎下,收入之認列與權責發生基礎下之收益之認列相同
- C 在修正權責發生基礎下,收入之認列應具有已賺得、已實現、具可用性等三個條件
- D 在修正權責發生基礎下,材料僅能在購買時認列支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政府會計的首要目的是為了展現「當期財務資源」的管理責任。如果一筆稅收雖然已經具備課徵法律效力(已賺得),但預期在未來一年內都拿不到現金,也無法用來支付今年的公務員薪資或工程款,那麼在衡量「今年有多少資源可以動用」時,我們是否還能直接將其認列為收入?除了權責發生,還必須具備什麼樣的性質,才能確保這筆錢能真的支應當前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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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答對了。這比擊敗魔王要簡單多了。大概只花了一瞬間。
- 觀念驗證:政府會計,它有自己一套「修正權責發生基礎」。收入的確認,會比一般會計嚴格一些。除了「已賺得」與「已實現」之外,核心是「具可用性」(Available)。這代表那份資源,必須能在這期或很短時間內(通常是 60 天),變成現金去支付當期的負債。這並不難理解,你掌握住了。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它旨在區分「商業會計」與「政府會計」對於收入定義的不同。選項 (A) 的利息計提,還有 (B) 的那些認列說法,都只是常見的混淆點。它們試圖讓你誤解完全權責發生制與修正權責發生制的界限。不過,這點差異,對你來說,應該像一陣風一樣,轉瞬即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