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5年
[環境工程] 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概要
第 一 題
📖 題組:
五、(一)試說明聲音壓力位準(sound pressure level, SPL)之意義及其單位。(12 分) (二)試依據噪音管制法說明噪音管制區內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那些行為以免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8 分)
五、(一)試說明聲音壓力位準(sound pressure level, SPL)之意義及其單位。(12 分) (二)試依據噪音管制法說明噪音管制區內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那些行為以免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8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試說明聲音壓力位準(sound pressure level, SPL)之意義及其單位。(12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直覺想到聲音物理量中「絕對值」與「相對值」的差異。首先需點出人類聽覺範圍極廣(20 μPa ~ 20 Pa),因此必須引入對數尺度來壓縮數值範圍;接著寫出 SPL 的定義公式、基準值(P₀)以及對應的單位(分貝 dB),說明其符合人耳聽覺特性,即可完整拿分。
小題 (二)
試依據噪音管制法說明噪音管制區內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那些行為以免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8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為標準的法規記憶題。看到「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那些行為」,應立即聯想《噪音管制法》第8條的「行為管制」規範,精準默寫出法條所列之四項禁止行為即可拿滿分,若能補充違反之罰則(第23條)可進一步強化答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