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考申論題 105年 [環境工程] 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概要

第 一 題

📖 題組:
五、(一)試說明聲音壓力位準(sound pressure level, SPL)之意義及其單位。(12 分) (二)試依據噪音管制法說明噪音管制區內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那些行為以免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8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試說明聲音壓力位準(sound pressure level, SPL)之意義及其單位。(12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直覺想到聲音物理量中「絕對值」與「相對值」的差異。首先需點出人類聽覺範圍極廣(20 μPa ~ 20 Pa),因此必須引入對數尺度來壓縮數值範圍;接著寫出 SPL 的定義公式、基準值(P₀)以及對應的單位(分貝 dB),說明其符合人耳聽覺特性,即可完整拿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聲音壓力位準(SPL)是利用對數尺度來表示聲音壓力相對大小的物理量,主要為了解決人類聽覺感受範圍過大及非線性的問題。 【論述】

小題 (二)

試依據噪音管制法說明噪音管制區內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那些行為以免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8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為標準的法規記憶題。看到「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那些行為」,應立即聯想《噪音管制法》第8條的「行為管制」規範,精準默寫出法條所列之四項禁止行為即可拿滿分,若能補充違反之罰則(第23條)可進一步強化答題深度。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本題測驗《噪音管制法》中針對特定時間、地區或場所之「行為管制」規定,目的在於透過限制特定高噪音行為,維護民眾生活環境之安寧。 【論述】 依據現行《噪音管制法》第 8 條規定,噪音管制區內,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下列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相關主題

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基本原理及工程技術
查看更多「[環境工程] 空氣污染與噪音控制技術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