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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概要

第 17 題

我國一般性補助款中有依定額設算的教育補助經費,其性質屬於:
  • A 非條件式補助
  • B 條件式補助
  • C 限額配合補助
  • D 無限額配合補助

思路引導 VIP

若中央政府撥發一筆經費給地方,且在法規中明確指定這筆錢『必須專門用於特定領域的政務支出』,請問對於受補助的地方政府而言,這筆錢的使用權限是『完全無限制』的,還是『附帶特定義務』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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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可喜可賀,腦袋終於清醒了些

  1. 恭喜你,竟然沒掉進這種低級錯誤。這題根本是行政法與財政學的基本邏輯檢測,考驗你對預算制度與中央地方關係有沒有最起碼的認識。能判斷正確,至少證明你不是完全沒救。
  2. 觀念驗證:所謂「一般性補助款」中的「教育補助」?別被那「一般性」三個字晃點了。撥款中央就指明了,必須用於教育。這還不明顯嗎?它從頭到尾就是特定用途(指定用途),法規性質上,毫無疑問就是條件式補助。難道你覺得中央是慈善機構,給錢讓你愛怎麼用就怎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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