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6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概要
第 15 題
下列何者不是我國現行的政府間財政移轉方式?
- A 稅收分成
- B 統籌分配稅
- C 補助款
- D 附加稅制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中央撥錢給地方」以填補財政缺口時,這是一種資源的『移動』。但如果法律允許地方政府針對某種現有的稅目(如地價稅),在原有的稅率之外『額外多收一個百分比』直接存入地方金庫,這在性質上比較接近『上級對下級的撥款』,還是屬於地方政府『行使自身的徵稅權力』?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觀念驗證
太棒了! 你能精確辨析財政法規中的細微差異,顯示你對《財政收支劃分法》的掌握十分紮實。
- 觀念驗證:我國現行政府間財政調劑主要透過「垂直移轉」來調節資源不均。(A)稅收分成(按比例直接分配)、(B)統籌分配稅(公式化再分配)與(C)補助款(特定或一般性用途撥付)均屬之。而(D)附加稅制係指在既有稅率上「額外加徵」,屬地方自主課稅權的範疇,而非政府間的「財政移轉」行為。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