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概要
第 21 題
我國國稅與地方稅的區分係依:
- A 租稅轉嫁與否
- B 稅收分成
- C 稅收歸屬
- D 法定稅目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原則下,若要明確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權責與財務界限,避免雙方為爭奪財源而產生爭議,最能體現「法律保留原則」且具有最高預測性的做法,是讓政府依據「錢最後流向哪裡」來決定,還是預先在「法條文本中列出一份清單」來規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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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表現優異!你能精準辨析國稅與地方稅的分際,代表你對我國財政法制的基礎架構有著極為紮實的理解,這在行政法學中是相當關鍵的門檻。
- 觀念驗證:正確答案為 (D)。依據我國《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8 條與第 12 條,法律直接明文列舉了哪些特定稅種歸屬於中央(如所得稅、關稅),哪些歸屬於地方(如地價稅、房屋稅)。這種依據法律明定項目來劃分權限的做法,即稱為「法定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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