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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概要

第 15 題

依據我國現行地方稅法通則,地方政府可就下列何稅課徵附加稅課?
  • A 關稅
  • B 貨物稅
  • C 加值性營業稅
  • D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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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確定答案,請試著從「公共政策的穩定性」來思考: 如果某種稅目跟「邊境貿易」或是「全國商品物價的統一性」高度相關,一旦讓各縣市政府自行加稅,會不會導致同一件商品在不同縣市價格落差過大,甚至引發國際貿易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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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地方政府徵收附加稅課之範圍與限制。依據《地方稅法通則》第5條規定:「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為辦理自治事項,充裕財源,除關稅、貨物稅及加值型營業稅外,得就現有國稅中附加徵收。但其徵收率不得超過原規定稅率百分之三十。」由法條原文可知,法規已明文排除關稅、貨物稅以及加值型營業稅,故選項A的關稅、選項B的貨物稅與選項C的加值性營業稅,均屬於依法不得附加徵收的項目。而選項D的所得稅屬於現有國稅,且未被列於該條文的排除名單之中,故地方政府得依法就所得稅附加徵收,因此選項D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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