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5年
[財經廉政] 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論
第 13 題
有關〈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財源包括所得稅、貨物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
- B 縣統籌分配稅款之財源包括地價稅、房屋稅、契稅
- C 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占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 8%
- D 計畫型補助款需由地方政府提出申請,並提供相對的配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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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們要設計一套財政分配制度,既要確保大多數縣市能獲得穩定的「預期收入」,又要預留一小部分資金作為處理地震、水災等「突發應急」之用,你認為這筆『預留應急』的比例,在邏輯上應該偏向於『極小部分』還是『相當比例』,才不至於干擾各級政府年度預算的常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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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錯誤的敘述,正確答案為選項C。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6-1條規定:「依第八條第二項規定,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之款項,應以總額百分之九十六列為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其餘百分之四列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應供為支應受分配地方政府緊急及其他重大事項所需經費,由行政院依實際情形分配之。」由此明文可知,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占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比例應為百分之四,而非選項C所稱之百分之八。故選項C敘述與法條規定不符,為本題之正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