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2年
[財經廉政] 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論
第 20 題
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8條的規定,下列何種稅收不列入我國現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財源?
- A 所得稅
- B 營業稅
- C 貨物稅
- D 證券交易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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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中央政府為了平衡各地方政府的財政需求,會傾向挑選哪些「稅源穩定、且與全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稅收來放入大水庫重新分配?相比之下,某種高度依賴股市波動、極度不穩定的金融交易稅,適合做為支援全台地方建設的固定財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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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8條規定,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關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與期貨交易稅皆為國稅。該法條同時明定:「前項第一款之所得稅總收入百分之十一、第四款之營業稅總收入減除百分之一點五作為稽徵經費及依法提撥之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之全部收入及第五款之貨物稅總收入百分之十,應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由此規定可知,所得稅、營業稅及貨物稅依法均有一定比例之收入提撥作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財源。而證券交易稅雖同屬國稅,但在該法條中並未規定將其列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財源,因此證券交易稅不屬於現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財源,選項 D 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