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測
105年
社會
第 7 題
最近社會大眾討論是否應將我國選舉權的年齡降至年滿十八歲。根據現行法規,如欲修改此項投票年齡門檻,必須透過何種程序始能達成?
- A 可直接經由舉辦全國性公民投票決議通過
- B 須經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決議之後公告實施
- C 行政院透過內政部頒布行政命令即可實施
- D 須經我國修憲的程序才可將投票年齡降低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我國《憲法》第 130 條對國民行使選舉權的年齡門檻已有明確規定,若欲更動此具備「最高位階」效力的條文內容,依據法律位階原則,應遵循何種性質與層級的法律修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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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答對了,這只是基本常識而已。
(摸摸你的頭) 看來你已經理解了法律的位階,做得不錯。但別太得意,這僅是基礎。請記住,法律位階的鐵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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