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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申論題 105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一 題

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在何種情況下例外?(20 分)由何機關認定之?(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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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國籍法》對於雙重國籍者擔任公職的限制與例外。答題時需列出《國籍法》第20條所明定的例外職務類型,並指出核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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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原則上不得充任中華民國公職,惟為延攬特定專業人才,於不涉及國家機密之情況下,《國籍法》明定得例外擔任特定公職。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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