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5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二 題
為蓄積財源以支援重大政策及公共建設推動,達成經濟成長及財政永續發展之目標,我國財政部提出「財政健全方案」,方案中短期稅制調整措施關於「所得稅法」部分已於民國 104 年度施行,試說明所得稅法相關修正內容。(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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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時事題。須回憶103-104年間「財政健全方案」針對所得稅的修法核心(主要是為了增加稅收與改善分配)。思考關鍵字:兩稅合一減半扣抵、最高稅率調高至45%(富人稅)、標準/薪資/身障扣除額調高(回饋基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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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民國 103 年立法院三讀通過、104 年施行的「財政健全方案」配套所得稅法修正,其主軸為「量能課稅」與「維護財政健全」。一方面向高所得者增加課稅,另一方面減輕受薪階級與弱勢族群的負擔。 【論述】該次所得稅法修正之主要內容包含以下四大項: 一、兩稅合一制改採「部分設算扣抵制」(減半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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