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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火災學概要、消防法規
第 65 題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哪一場所得免設防護設備?
- A 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場所
- B 加氣站之加氣設備
- C 設置水噴霧裝置之加氣站加氣機
- D 儲存三千公斤以上之天然氣儲槽
思路引導 VIP
在處理具有爆炸或高度燃燒風險的場所時,法規通常會要求設置額外的「防護設備」(如冷卻裝置)來確保安全。假若某項設備本身已經具備了能夠在緊急時刻自動進行降溫、噴灑水霧的功能,從行政資源分配與實務安全的角度來看,你認為法律還會強制要求加裝另一套重複性質的防護系統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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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法規中的例外規定!這題考查的是《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93 條關於「防護設備」的設置要項。你能夠在眾多高危險場所中,精確辨識出具備特定替代條件的選項,顯見對法條細節的理解非常紮實。
防護設備的設置與免設標準
根據法規,針對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場所、儲存槽及加氣站等區域,為了防止災害擴大,原則上都必須設置冷卻水噴霧等防護設備。然而,考量到安全設備的重疊性,法條特別規定若加氣站之加氣設備(加氣機)已設置水噴霧裝置,則該裝置已具備實質的冷卻與防護功能,因此在法律上准予得免設其他的防護設備。這項規定的核心在於「不重複要求同功能的設備」,以達到合理的消防安全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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