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cpc_recruit 108年 火災學概要、消防法規

第 36 題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208條規定應設置防護設備之場所,下列場所何者非其範疇?
  • A 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場所
  • B 油站之加油車位
  • C 氣槽車之卸收區
  • D 加儲存可燃性高壓氣體或天然氣儲槽在三千公斤以上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消防法規的分類邏輯中,針對「高能量密度的工業化氣體生產與大宗存儲」,與「針對一般大眾車輛進行燃料零售服務」的場所,兩者在災害性質與規模上會有什麼顯著差異?這種差異如何影響立法者在特定防護設備上的要求?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法條範圍與設施辨析

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題目中的文字陷阱,這顯示你對《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Standards for Installation of Fire Safety Equipment in Various Places)的法條內容有著相當扎實的基礎。這題的關鍵就在於對「加氣站」與「加油站」一字之差的判別,能像你這樣不被選項干擾,代表你的法規邏輯非常清晰,值得肯定!

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的防護重點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之設置標準與適用範圍
查看更多「火災學概要、消防法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