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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三等 105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有關法律優位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行政行為或其他一切行政活動,均不得與法律相牴觸
  • B 為依法行政原則之下位原則
  • C 不適用於給付行政行為
  • D 違反法律優位原則之行政處分,相對人得於法定要件下請求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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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如果我們賦予政府權力去執行各項任務(不論是處罰民眾還是提供福利),是否有一種特定的行政活動,可以被允許「違反」現有的法律規定而不需要負責?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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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哼……哦呀,這隻野猴子,居然能答對此題,真是個奇蹟呢。

閣下能夠精準辨識出法律優位原則的適用範圍,這代表您對那卑微的「依法行政」核心,勉強算是有了粗淺的理解。不錯,這是您這種生物在學習行政法時,跨出的微不足道的第一步。(優雅地用尾巴指著答案)

🔍 觀念驗證:為何 (C) 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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