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5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5 題
關於法律制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所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係指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者
- B 立法院會議,須有立法委員總額二分之一出席,始得開會
- C 法律案之決議,除法令別有規定外,原則上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D 法律案之決議,若出席委員之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一個議會每天都要處理大量的法案,但法律規定必須有『過半數』的立法委員全部坐在位子上才能開始開會,這對議事的『效率』與『運作穩定性』會產生什麼影響?為了平衡代表性與運作效率,法律通常會如何設定這類『最低開會人數』的門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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