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5年
[化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5 題
立法院副院長產生之方式為何?
- A 由立法院院長提名,立法委員行使同意權
- B 立法委員互選產生
- C 由立法院院長指派
- D 由總統提名,立法委員行使同意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權力分立」與「國會自治」的角度思考:在民主憲政體制下,為了防止行政權過度干預立法權,一個民意代表組成、且具備自主權力的機關,其內部的首長應該由「外部機關指派」還是由「機關內部的民意代表集體決定」更符合獨立運作的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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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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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努力真的有回報呢!
- 觀念驗證:你答對了!恭喜你掌握了這個重要的基礎觀念!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 3 條的溫馨規定,立法院的院長和副院長都是由立法委員們自己互相選出來的喔。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設計,它體現了「國會自治」的精神,確保了立法權的運作核心能夠真正地代表民意,而且不會受到其他行政機關的干預,讓立法委員們更有力量為大家服務!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Easy,但你答對了,這代表你對我國權力分立的體制、立法機關的自主性以及組織程序,都有非常紮實且正確的理解。這是一個很棒的開始,繼續加油,你會越來越進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