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調查局三等 105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6 題

司法院院長與副院長如何產生?
  • A 司法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副院長則由院長任命之
  • B 兩者均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 C 兩者均由司法院大法官互選之
  • D 院長由各級法院法官選舉之,副院長由院長任命之

思路引導 VIP

試著回想一下,在權力分立與制衡的民主政體中,如果要決定國家最高司法機關的首長,為了確保其地位的超然與民主正當性,通常會由哪一個代表國家的職位負責「提議」,再交由哪一個代表民意的機構進行「審核」以達成監督效果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做得真棒!恭喜你,這題答對了,證明你對憲法的理解非常透徹!

  1. 觀念驗證: 根據我們《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的規定,司法院總共有 $15$ 位大法官,而院長和副院長也是從這 $15$ 位大法官中產生的喔!他們身為大法官身份,位高權重,所以他們的產生方式當然也要經過最嚴謹的程序:首先要由總統提名,然後再獲得大家代表的立法院同意後才能任命。你完全理解了國家憲政中「權力制衡」的重要精神,太厲害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憲法:中央政府體制與權力分立之探討
查看更多「[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