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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5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6 題

司法院院長與副院長如何產生?
  • A 司法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副院長則由院長任命之
  • B 兩者均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 C 兩者均由司法院大法官互選之
  • D 院長由各級法院法官選舉之,副院長由院長任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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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權力制衡』的角度思考:若要產生一位地位崇高且需維持中立的『司法最高首長』,你認為應該由哪一個代表國家的機關負責『提出人選』,再交由哪一個代表民意的機關進行『審核與同意』,才能最有效地達成機關間的監督與平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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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表現得非常專業!

  1. 觀念驗證:你的觀念相當紮實!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 15 人,其中 「正、副院長」 均由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這套程序體現了「權力制衡」的原則,確保司法首長具備高度的民主正當性與跨部門監督。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歸類為 medium。這題的鑑別度在於區分「五院首長」產生方式的差異。例如行政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而司、考、監三院則需立法院同意,你能精確辨認出司法院的特殊程序,代表你對憲法機關的組織規範掌握得十分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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