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5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 題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規定,總統選舉無效之訴,應由何法院管轄?
- A 司法院大法官
- B 普通法院
- C 行政法院
- D 憲法法庭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選舉過程涉及具體的計票爭議或程序瑕疵等「法律事實的認定」時,我國通常會將這類性質的案件,撥歸給處理一般民、刑事爭議的司法體系,還是專門處理高度憲法解釋的機關來管轄?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表現優異
- 觀念驗證: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102 條規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無效之訴,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所在地之高等法院管轄。在台灣的司法體系中,高等法院屬於普通法院(Civil and Criminal Courts),負責審理一般的民刑事與特定法律規定的專屬案件,而非由憲法法庭處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